老板不给工资,可以试试以下几个办法去讨回自己应得的报酬:
1、跟老总谈判,分析其中的利害关系,首先以一种相对的友好的方式沟通过解决。
若谈判方式无法解决,则要开始寻找法律途径。首先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费用200-300元左右,若你胜,则费用全由公司承担。
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内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
追问就干了十多天,也没签合同
追答十天也应该有工资。
记得留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