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 小孩子跑步撞到我的麻辣烫 小孩子的脖子被汤烫了 有点水泡(本人手上也有汤烫了,微红,但是慢慢褪掉了,孩子皮肤稍微有点嫩10岁左右的孩子) 监护人不在场 责任属于谁的
他监护人到场了 我付了医药费 还想我付营养费 误工费 说要3000 医药费前前后后 加上都是我老公来回接送 已经话费近500
他监护人到场了 我付了医药费 还想我付营养费 误工费 说要3000 医药费前前后后 加上都是我老公来回接送 已经话费近500
他监护人到场了 我付了医药费 还想我付营养费 误工费 说要3000 医药费前前后后 加上都是我老公来回接送 已经话费近500
他监护人到场了 我付了医药费 还想我付营养费 误工费 说要3000 医药费前前后后 加上都是我老公来回接送 已经话费近500
一直治疗是我老公陪同并支付医药费,昨天中药复查 上了药、医生说没事了、也不需要再去,她说还是红红的没有好,又是去了派出所,民警不参与,说要么私了,我们自己谈赔偿款,要么走司法程序,还说要去看西医,还要我们送去!我觉得真的很过分,我属于正常行走,双手拿着麻辣烫,我想问一下走司法程序我的胜算大吗,可以拿回我所付出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之类的嘛?都说我人好,但是我也不想白白被人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