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写了男方一人名字,之后如果房产证上再加上女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写了男方一人名字,之后如果房产证上下来时,(我指的是房产证办下来了再去加上女方名字)再加上女方名字,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求专业人士解答!

您好,此类情况算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有约定赠与给谁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此种情况下,若男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只写男方一人名字,可以认定为约定赠与给男方一方的财产,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但男方又在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可以认为是男方处分了自己的财产,将该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了。
若男方父母出资支付部分房款,如首付款,后续按揭贷款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无论产证上是否加上女方名字,都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以上是我的解答。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_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_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__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__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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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1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男方父母是部分出资,那么如果没有明确约定,也未说明是对男方个人的赠与,那么该出资都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果婚后男方父母是全款出资为夫妻双方购买房屋,那么该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首先,看双方是否有明确约定,有约定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也未明确约定系对一方的赠与的,那么就属于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21
结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字,你想在房产证上另外加上女方你的名字。
房产证上另加名字法律上没有效,房产证名字变更要到办证处重新更改名字才能生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5-21
结婚以后就不能算夫妻共同的财产了。
第4个回答  2020-05-21
都结婚了当然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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