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个公司上班五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劳动合同,只发了我二个月工资.最后三个月工资,公司理由是:"我不是按一天四次打卡,不发我工资.三个月里,我几本不是一天打四次卡,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任何通知,公司知道我是每天都上班的.只是不打卡,劳动仲裁赔我双陪工资是按我考勤来陪的,这样合理吗,是不是按我每月工资来陪呢.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参考资料:劳动仲裁员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