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最长可以确定为多少年

如题所述

秘密级文件保密期限最长为10年,绝密级保密期限最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保密期限最不超过二十年。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一、员工侵犯商业秘密违反竞业禁止应提起什么诉讼
签订了劳动合同,在以后发生像讨薪、工伤这种纠纷的时候,当然是按照劳动纠纷解决办法那样处理,就是先找有关劳动部门处理,特别是要先经过劳动仲裁,仲裁不行的才能再去找法院起诉。
但是,侵犯商业秘密违反了竞业禁止规定就不属于劳动纠纷了,因为侵犯商业秘密本质上属于侵权,违反竞业禁止本质上属于违约,所以,即使跟劳动合同一起签,那也不是劳动纠纷,所以应该提起违约诉讼或者侵权诉讼。
另外,在这里需要注意的一个问题是,侵犯商业秘密违反竞业禁止的违约诉讼和侵权诉讼,只能选择其中之一起诉,也就是要不要求侵权诉讼,要不要求违约诉讼。在选择上,完全看当事人自己选择,不过为了能过获得较多的赔偿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较多的,建议可以要求违约诉讼。若是实际情况相反,约定的违约金不多,或者说没有确定违约金的,建议就可以要求侵权诉讼。
不过,不管是提哪个诉讼,建议都需要首先收集足够的违约、侵权证据。侵权诉讼中可以收集的证据包括能够证明自己的商业秘密没有公开,且是独有的等,而违约诉讼的话,就需要按照竞业禁止规定去整理证据。
在确定好证据之后,都可以先找对方谈一下先,看看能不能达成个和解协议,不成的话违约诉讼的直接起诉就行了。而侵权的话,还可以在走多一步,就是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具体的保密期限、解密时间或者解密条件。 机关、单位对在决定和处理有关事项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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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8-05
一般来说,列入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还应根据其价值大小确定相应的保管期限。《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中,就将机关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 30年、10 年。
(一)永久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1、本机关制定的法规政策性文件材料;
2、本机关召开重要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形成的主要文件材料;
3、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重要业务文件材料;
4、本机关关于重要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重要的报告、总结、综合统计报表等;
5、本机关机构演变、人事任免等文件材料;
6、本机关房屋买卖、土地征用,重要的合同协议、资产登记等凭证性文件材料;
7、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重要文件材料;
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重要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二)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主要包括:
1、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2、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3、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4、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5、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
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6、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7、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8、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9、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利用者查阅所需的档案资料前,可先根据资料的类型、性质大致判断出档案资料的保管期限,这样在查阅档案的过程中才能有的放矢、大大提高查档效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于1987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鉴定档案保存价值的原则、保管期限的标准以及销毁档案的程序和办法,由国家档案主管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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