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一面包车坠河,10人遇难,谁该为死者负责?

如题所述

广东韶关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面包车坠河,造成车内人员伤亡。据了解这辆面包车是在坝堤上行驶时突然失控坠入河中,群众看到之后急忙报警。民警接到报警之后,急忙赶往现场进行处置,车上的10个人全部都遇难了。根据排查,这辆面包车是在行驶的途中突然失控,坠坝落水事故的原因还正在调查当中。

运营方的意外事件导致了死者的生命死亡,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假如这个面包车从事的是客运工作,那么遇难者与面包车的经营方是成立了一个合同关系,现在出现意外了,首先运营方对于遇难者是一个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然后,运营方的意外事件导致了死者的生命死亡,侵犯了生命健康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

当然,如果旅客有购买意外保险的话,保险公司还需要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不过,面包车也是有可能不是客运车辆,而是单位的接送车辆,而车里的乘客如果是单位的员工的话,那么他们的死亡应当属于上下班途中意外死亡,应当定性为工伤死亡,其家属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死亡赔偿。

而如果在调查中发现车辆是有厂方设计瑕疵导致的意外的事故的话,那么车辆的厂方也是需要承担产品侵权责任的。并且如果厂方明知有瑕疵还放任下去的话,还有可能承担惩罚性赔偿!现在事故还在调查,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安抚受害者亲属,很难想象,他们正在承受多么大的精神打击和心理创伤。

这个事件提醒了我们,更加要加强对于安全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培训工作,因为他们这个岗位平时不显山不露水的,看起来很枯燥,做得好也看不出什么功劳,但是其实事关人命,一旦操作失误或者玩忽职守可能就是酿成大的事故,一定要特别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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