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法庭短信通知起诉是假的。如果真的有人起诉你了,人民通知你的时候会告诉你受理了案件,请你到哪个,哪个办公室去领取法律文书。不说明详细情况的,都有可能是诈骗信息。不过也仔细看清楚这个短信是否有发送错误或者发错人之类的,最好还是到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核实情况,如果确实是真的,可以找律师代理进行处理。
一、直接送达。由法官或书记员将法文书送到被告处,由被告或与其同住的家属签收。如果被告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除法定代表人外,专门负责收件的人也可以签收。在实践中,电话通知被告到领取大致也可以算直接送达。
二、邮寄送达。邮件回执签收日期为送达日。
三、委托送达。被告住所在外地的,可以委托住所地送达。
四、留置送达。直接送达时被告方拒绝签收,法官可以找见证人见证,由见证人签字后将法律文书留在被告处,即为已经送达。
五、公告送达。采用上述方式无法送达的,在报纸和所在地公告,一定期限后即视为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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