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被征完地的农民有什么政策

如题所述

  对于国家征用农村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3、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追答

政府对于失地农民目前没有特别明确的待遇补助,只有以下,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给予合理的补偿,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被征、占用耕地的补偿政策,把补偿资金及时足额地落实到村、落实到农户。
要安排好失地农民的就业。对被占用耕地的农民就业,要按照当地有关政府的安排,扩大就业门路,发展农村的第二、三产业,不要因为耕地被占用,而使农民失去生计、降低生活水平。
对生活困难的农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因为被征地,农民失去了土地或者一时还没有就业,生活生产上发生困难,我们要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