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药品的管理制度是什么?

如题所述

高危药品的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扩展资料

国内高危药品管理制度的社会背景:

我国高危药品的管理水平与其他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首先,高危药品已列入管理范畴,但国家没有明确具体的法律法规来指导和管理高危药品。

目前大多数医疗机构在用的高危药品目录只是照搬美国ISMP公布的高危药品目录制定的,与国内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仍有待研究。同时,高危药品管理的研究总体比较零散,只是局限于某些环节或某个局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高危药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8-31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2-12-30

1、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黑色警示牌提示牌提醒药学人员注意。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

7、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8、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iknow-pic.cdn.bcebos.com/9f510fb30f2442a755cc8642df43ad4bd0130212"target="_blank"title="点击查看大图"class="ikqb_img_alink">/iknow-pic.cdn.bcebos.com/9f510fb30f2442a755cc8642df43ad4bd0130212?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esrc="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9f510fb30f2442a755cc8642df43ad4bd0130212"/>

扩展资料

我国高危药品的发展和现状:

我国对高危药品管理的研究起步较晚,只是近几年才引起了社会的关注,国内许多学者对高危药品管理工作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特别是2011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等级医院评审,将高危药品管理纳入等级医院评审的内容,极大地推动了国内高危药品研究的发展。

2008年7月18日国家药监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出了《高风险品种“风险管理计划”推进行动》。

参考资料来源:/baike.baidu.com/item/高危药品/3739710?fr=aladdin#1"target="_blank">百度百科-高危药品

第3个回答  2019-07-20
我们单位培训资料里面是这么写的1‘高危药品概念的首次提出
1995-1996: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调研最可能给患者带来伤害的药物,结果表明多数致死或严重伤害的药品差错是由少数特定药物引起的,首次提到高危药品,但当时未明确具体的药品目录。
2001年: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明确高危药品的概念,最先确定的前5位高危药物分别是:胰岛素安眠药及麻醉剂注射用浓氯化钾或磷酸钾静脉用抗凝药(肝素)高浓度氯化钠注射液(>0.9%)2’我国高危药品概念的提出
北京协和医院药剂科李大魁教授在国内首次引入提出“高危药品”概念,但具体定义还不统一,主要有以下:
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
高危药品即药物本身毒性大,不良反应严重,或因使用不当极易发生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的药品。
美国医疗安全协会(ismp)给出定义:高危药物(high-alert
medication),亦称为高警讯药物,即指若使用不当会对患者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的药物。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