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坏他人财物要赔偿的道理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1、有意识的损坏别人的东西,要是给人家的损失轻一些三千元以内还好,最多就是按照市场上的价格赔付给人家,稍微严重点的还要另外给付一些赔偿金。2、再就是造成了巨大损失的损坏别人的财产物资达到十万元以上的,不仅赔偿人家的损失和各种安抚金,还是要去坐牢的,拘留或者判刑三年,七年或者更长都是有可能的。需要看具体金额来定。3、损失一千元左右可以直接到当地的调解部门进行调解,私下解决。4、故意损害其他人的财产超过百万的,将会面临十年以上的处罚,不仅要赔偿受害者的损失,还要赔偿其带来的各种后果的损失。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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