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骑自行车逆行与一辆电动车相撞,我手和腿受伤了,对方的车也坏了,后来交警来,说要我付全责,并留了我的身份证号,并且要求我后天到交警大队处理。我知道我要付大部分责任,但真的要我付全责吗?还有如果我后天不去交警大队处理怎么办?
不去会怎么样啊
去了说一下,可能责任会小一点,对方也应该付一定责任的。
对方应该付什么责任啊?希望你帮帮我
对方可能是次要责任,具体的要看事故现场。
可以采纳吗
就是这个,不去会怎么样啊,谢谢
看不清
去吧,省的到时候给你找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