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是怎么计算综合成绩的?

如题所述

综合成绩是以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计而来,二者各占综合成绩的50%。综合成绩计算方法是:
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各科成绩之和/各科目满巻分之和)x50%+面试成绩x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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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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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陕西省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的计算方式:

根据《2014年陕西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考试录用公告》,现将成绩标准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笔试总成绩合成

考生的笔试总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教育入学考试成绩合成,其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2、综合成绩的计算

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公布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拟进入体检人员超过招录计划的,综合成绩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综合成绩并列且顺延小数位后仍完全相同时,则先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再按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的顺序,确定综合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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