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办法征税企业购进石料适用什么税率

如题所述

  咨询描述:我是一家石料开采企业,属一般纳税人,开采石料按简易办法6%征税,现购进部分石料销售,适用税率是多少?  解答内容: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一般纳税人生产“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可按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由其自己开具专用发票。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的通知》((94)财税字第022号)第一条规定:金属矿采选产品、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3%.  第三条规定: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包括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和煤炭。  (一)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是指从天然矿床中采选的除金属矿采选产品以外的其他非金属矿的矿石、矿砂、矿粉。不包括经煅烧、焙烧和加工的产品。  未经加工的建筑用天然材料,也属“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征收范围。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根据以上政策规定,你单位销售石料适用增值税税率可能存在四种情况:  1.如果购进的石料属于(94)财税字第022号文件所规定的“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或“金属矿采选产品”,并且与本单位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所开采生产石料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则可以按照13%的税率缴纳销售所购进石料的增值税。  2.如果购进的石料不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或“金属矿采选产品”,并且与本单位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所开采生产石料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则应当按照17%的税率缴纳销售所购进石料的增值税。  3.如果购进的石料属于“非金属矿采选产品”或“金属矿采选产品”,并且未与本单位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所开采生产石料的销售额分别核算,则应当按照13%的税率一并缴纳销售全部自产及购进石料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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