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并不是判断离婚与否的主要因素,价值观才是!
我假设一下离婚理由(理由肯定不全面,欢迎补充),并且进行分类探讨。因为喜欢苏格拉底的精神助产术,所以我不下结论只提问。
1、双方性格不和【提问:什么是性格不和?性格不合是指原则性的问题,还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换个人就能解决了?】
2、无性【提问:无性是生理还是心理导致的?能否通过沟通解决?精神和肉体哪个重要?对方有没有什么优点是使你能忍受这个问题的?】
3、己方不爱了【提问:什么是爱?若激情是爱温情是不是爱?爱的保质期有多久?如果保质期一过就换个人可行否?】
4、己方有外遇/新目标【提问:新人一定比旧人好么?这个新人你对他的了解全面么?新人是否愿意和你重新组成家庭?】
5、对方出轨【提问:你能否接受对方身体或精神出轨?假设原谅了对方,是否会对你们后期的相处产生无法克服的影响?】
6、与对方家人矛盾不和调和【提问:家人重要还是配偶重要?是否能通过分开住等方式绕过这个矛盾?】
7、法定离婚理由【(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 法定理由我就不提问了,法律都说这种情况离婚应予支持了,我没理由反对啊~】
最后说下我的价值观,我一直认为婚姻是否该存续的关键在于这段婚姻能否给当事人带来快乐。我能理解有些父母为了孩子委屈求全的做法,理解但不支持,一个不幸福的家庭,能否养育一个幸福的孩子?我认为概率偏小。家长以为自己瞒天过海,殊不知孩子敏感的内心什么都懂。离婚可能会对孩子有影响,但是一段不幸的婚姻可能对孩子爱的教育的影响更甚……当然,一段婚姻是否不幸到不可调和,当事人先得作出正确判断,这样方能对孩子有个负责的交代。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