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将乐公务员考试资格条件有哪些?

如题所述

根据2021将乐公务员考试公告报考条件如下: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2月至2003年2月期间出生),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8. 具备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录资格的情形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开除公职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 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 考录后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以及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8.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9. 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
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录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公人员的,取消其考录资格。
(三)专门职位
下列人员可以报考专门职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及我省统一组织实施的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并于2021年9月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我省报考者;
由福建省兵役机关批准入伍、服役期满,符合此次招考相关规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
符合条件的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按规定报考本人工作所在地县域内的专门职位,具体条件请查询《福建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四)起止时间
本次招考服务基层项目报考者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全日制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本、专科毕业生以及非定向的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取得学历学位或辅修证书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其他未经公告的与时限有关条件,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需计算年限的,开始时间均为相关经历生效的第一天,截止时间均为报名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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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2-25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至2002年10月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高校应届毕业生。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设置10%—15%的计划,用于招录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县(区)级及以下直属机构(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按照《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要求,采取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条件、不限制工作年限和经历、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推动工作力量向基层一线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曾在市(地)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