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新问题,嫁女儿为什么要彩礼?

1.男女双方的父母都是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如以此为借口收取彩礼不太合适吧。
2.现在男方女方几乎都不在自己家乡生活,也没有跟公婆一起居住,要以“嫁入男方家庭”为借口而收取彩礼不太合适吧。
3.如果以生孩子随男方姓为借口,如果一个姓氏可以值几十万,那孩子随女方姓的话,结婚时就需要管女方要礼金了吗?如果生两个孩子,分别随男女双方姓氏如何?
4.如果以地方风俗为借口,各地风俗又不一样。
5.如果以彩礼多少来考验男方对女方的重视程度为理由的话,是否有些肤浅?
6.如果以女方家面子为借口的话,俗话说“死要面子活受罪”。

实在想不明白彩礼为何要有不成文的硬性规定,动辄十几万,几十万,而且有的地方是给女方父母的,压根就不会还给新婚小家庭,所以现在才有“卖女儿”一说。

所以为什么嫁女儿要收彩礼呢?

彩礼,起于中国古代婚礼程序之一,又称订亲财礼、聘礼、聘财等。 中国自古以来婚姻的缔结,就有男方在婚姻约定初步达成时向女方赠送聘金、聘礼的习俗,这种聘金、聘礼俗称“彩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一段时间,彩礼和与彩礼相关的订婚和婚约都受到了批判,曾一度被废止,但在民间始终顽强存在。 彩礼在普通理解中,尤指婚恋中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在今天的互联网中,还指朋友之间互赠彩票、祝福的一种行为。有些地方习俗称为纳征,征是成功的意思,即送彩礼之后,婚约正式缔结,一般不得反悔。若有反悔时,若女方反悔,彩礼退还男方的;若男方反悔,则彩礼不退还。彩礼表示女子的身价,有的地区和民族直称为身价礼。男方家向女方家送彩礼的多少,要由女方家的要求和男方家的经济状况而定。 彩礼陋习所引发的社会矛盾正日益受到关注,一些地区为此开展了多种行动进行整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中的第三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古代:订婚仪式上,男方家庭会以订婚男子的名义送给女方一份由物品和金钱两部分构成的“彩礼”,其中钱为财(聘金),物为礼(聘礼)。女方收受彩礼后,也会送男方一些物品,称作“回礼”。彩礼中的物一般都是价高但实用的物品,回礼一般为女性亲手制作的物品。

现代:彩礼被赋予了太多的物质含义,甚至成为沉重的负担,失去了本意。

减少数额
1、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婚约解除,返还彩礼的数额可根据其过错程度、双方的经济状况等因素,酌情减少”。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共同生活一年以上两年以下,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30%;共同生活一年以内三个月以上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50%;共同生活不满三个月的,返还的数额一般不超过彩礼总额的70%;因给付彩礼一方的原因导致同居关系解除的以及在共同生活期间女方怀孕或者流产的,一般可在前款的基础上再减少5%至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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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0-07
彩礼是中国传承几千年的结婚习俗,又被称为是聘财、财礼等,是男方为了迎娶女方的一种心意以及决心,包括金钱和礼物。不同的地域因为当地的结婚习俗和家中的经济实力会导致彩礼的数量不尽相同。
虽然经过时代的变迁,彩礼的本质发生了改变,导致彩礼成为了男方的负担,但是不可否认彩礼依旧是我国不可缺少的礼节和结婚习俗。正如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曹保明所说:“彩礼作为结婚中的礼节和民俗,应当予以保留,但千万不能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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