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女双方的父母都是含辛茹苦把孩子养大,如以此为借口收取彩礼不太合适吧。
2.现在男方女方几乎都不在自己家乡生活,也没有跟公婆一起居住,要以“嫁入男方家庭”为借口而收取彩礼不太合适吧。
3.如果以生孩子随男方姓为借口,如果一个姓氏可以值几十万,那孩子随女方姓的话,结婚时就需要管女方要礼金了吗?如果生两个孩子,分别随男女双方姓氏如何?
4.如果以地方风俗为借口,各地风俗又不一样。
5.如果以彩礼多少来考验男方对女方的重视程度为理由的话,是否有些肤浅?
6.如果以女方家面子为借口的话,俗话说“死要面子活受罪”。
实在想不明白彩礼为何要有不成文的硬性规定,动辄十几万,几十万,而且有的地方是给女方父母的,压根就不会还给新婚小家庭,所以现在才有“卖女儿”一说。
所以为什么嫁女儿要收彩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