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老城区社区

如题所述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出新的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举措,特别针对老城区社区。为提升社区设施,规定老城区社区用房的最低建筑面积应提升至150平方米,并强调通过多种方式逐步提升至300平方米以上,包括置换、购买或新建。


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国土和规划部门在为新建社区用房划拨土地时,会充分考虑其作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重要性。对于那些原为临时建筑,但经批准并符合城市规划的社区用房,政府部门鼓励其按程序申请权属登记,产权归属于当地政府,以确保资源的有效利用。


在社区用房的维护和更新过程中,若因建设需要进行拆建,将由建设部门负责协调。遵循“拆一还一”的原则,拆建单位需在原社区区域内整体进行还建或购置新的用房,以确保社区居民的正常使用和生活便利。


扩展资料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用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