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上班工作超过8小时,超过的那几个小时都按加班算吗?劳动法里有规定吗?

如题所述

1.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员工的每日工作时间一般不应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应超过44小时。
2. 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在确保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延长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总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
3. 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需要时,可以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延长时间为一小时,特殊情况下可每日延长三小时,但需注意每月总时长的限制。
4.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5. 加班工资的计算标准为:平时加班按正常工资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按正常工资的2倍计算,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资的3倍计算。
6. 在以下情形下,用人单位应支付员工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报酬:
- 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
- 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且无法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
- 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或额外支付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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