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前妻经常来看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前妻是有权去探望孩子的,如果一方认为该探视方式不可行,可以和对方协商探视时间和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以后前妻有权来探望孩子,除非前妻的探望行为不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请求法院中止探望。除此之外,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是不能阻止另一方探望子女的。
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从民法理论上讲,父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亲权中的一项重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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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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