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拆迁房办房产证需要什么手续及证件

第1个回答  2022-09-20
拆迁房办房产证需要的证件如下:
双方提供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无房证明、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还有当地派出所的房屋座落证明、测绘图、评估报告、契税单、个税单(缴纳或减免)、营业税单(缴纳或减免)、过户确权审批表。若是有共有权利人还需要提供和卖方同样的材料。然后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即可。
由于拆迁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所所有。那么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所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大概是70%左右,不同地区比例不同)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但是大都没有分户的土地使用证。
拆迁房办理房产证需要的材料包括:
1、拆迁赔偿协议书(需经规划国土部门或旧城改造办见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相关证明材料;被拆迁人身份证;安置房屋权证原件;被拆除房屋权证原件。
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查档证明(收原件);已回迁安置证明原件;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这里需要提交原件及复印件;补偿与被拆迁房地产有差价的,差值部分应提交补差复印件及开发商出具的付清差价款证明。若增加安置面积的还需提交或增加安置面积的相关证明原件;
3、另外以下两点必须要了解:如遇被拆迁人去世的情况,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前应先办理被拆迁房屋权属的继承手续;如果被拆迁人属港、澳、台及外籍人士,只有出具国家安全部门给出的证明才可以办理房产证。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