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2020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2020

2020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为在管理上,实行统一制,保证业主使用安全,同时实行节能减排,将资源合理利用,充分体现环保意识,大力发展新事业。
在供暖段内,若住房属于国标设计,供暖单位应保证住房各个空间的内部温度和相关标准温度一致,但因突发情况而造成的内部温度不一,则可除外。若业主对供暖温度还有别的要求,应和所供单位进行约定,再来执行。
通常情况下,在供暖期内,室内温度应保持在十八度。其中外界温度大于零下七度,室内温度应在十八度以上;若温度在零下九度到七度,室内温度应不小于十六度。若外界温度低于零下九度,而室内供暖温度未达标的话,供暖单位无违约,但因提供证明。
关于费用的收取,供暖单位往往会委托相关单位进行代收,因此工作人员应告知用暖业主相关代收单位,而相关单位不能收取相关手续费,若无授权委托代收的话,单位是无权收取暖气费的。当业主缴纳供暖费,获取的发票往往是国税印制的,受法律保护,无需担心乱收费的问题。
北京自采暖补贴发放标准为居民供热价格拟每平方米降2元,由28元/平方米调整为26元/平方米(建筑面积),其中没有单位报销采暖费的居民用户按23.30元/平方米交费,差额2.7元/平方米由政府给予补贴。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厅级每人每年1500元处级,每人每年1100元,科级每人每年90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另外,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取暖费补助标准,高级技师每人每年1100元,技师,高级工每人每年900元,中,初级工,普通工人每人每年700元。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第三条 冬季采暖是本市城乡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供热事业是直接关系公众利益的基础性公共事业。本市供热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属地管理、保障安全、规范服务、促进节能环保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本市建立并完善供热能源保障、采暖救助、应急处置等安全供热保障体系。
第四条 市市政管理行政部门主管本市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区县市政管理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市和区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本办法和各自的职责,做好相关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配合市政管理行政部门做好本辖区内的供热采暖管理工作。
第五条 鼓励、支持相关行业组织、中介机构参与供热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宣传培训等工作。鼓励利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推广应用节能、高效、环保、安全的供热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节能效率高和环境效益好的供热技术和项目给予支持,对在供热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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