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制是那一年

如题所述

消防改制是2018年。

2018年,我国的消防队伍进行了改制,原本隶属于武警序列的公安消防部队、森林消防部队全体退出现役,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划归应急管理部管理,消防指战员改为使用行政编制。为了减轻改制带来的冲击,保证队伍平稳衔接,国家设立了三年的试行磨合期,从2018年8月22日开始计算,在此期间逐步规范干部配备,不明确队伍的行政级别。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实行垂直管理,有“局、总队、支队、大队、中队(站)”5个层级。其中,公安消防部队的管理机构改成“消防救援局”,管理31个省级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部队的管理机构改成“森林消防局”,管理9个森林消防总队。二者都是应急管理部直接管理的“部属局”,以“应急管理部”为机构区域名,不属于“副部级国家局”。

各级消防指挥员对应的行政级别

1、消防总监:授予应急管理部正职,也是唯一一个不授予消防人员的衔级。

2、消防副总监:授予国家消防救援局的局长、政委,对应副部长级。

3、消防助理总监:授予国家局的副局长、副政委(纪委书记)、总工程师、政治部主任,对应中管正厅(局)级。

4、高级指挥长:授予国家局的司长、总队的正职(总队长、政委),对应司长级。

5、一级指挥长:授予国家局的副司长、总队的副职,对应副司长级。

6、二级指挥长:授予国家局的处长、支队的正职,对应正处级。

7、三级指挥长:授予国家局的副处长、支队的副职,对应副处级。

8、一级指挥员:授予大队正职,对应正科级。

9、二级指挥员:授予大队副职,对应副科级。

10、三级指挥员:授予站(中队)级正职。

11、四级指挥员:授予站(中队)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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