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调整通行政策!

如题所述

关于调整太和县城区货运车辆
      通行政策的通告
      为进一步优化太和县城区物流货车通行环境,根据公安部《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结合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调整城区货运车辆通行政策,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轻型及以下货车通行政策
      调整轻型及以下货车(含蓝牌货车、皮卡车、轻型新能源货车、轻型配送货车等,不分吨位)可以全天24小时可以在太和县城区道路通行,无需申领通行证。
      二、中型配送货车通行政策
      中型厢式或封闭式货车(含新能源中型货车)在平峰时段(9时至16时、19时至次日7时)进入长征路、祥和路、民安路、沙河路合围区域道路通行,无需申领通行证。
      三、重中型货车通行政策
      重中型货车、危化品运输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车辆(不含中型配送货车)按照2020年11月19日太和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太和县城区载货汽车禁行区域的的通告》执行。
      四、限行车辆通行证申领方式
      限制通行的车辆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路段通行的,线上可通过“交管12123”APP、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通行码,线下可通过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申领通行证,经审核备案后,按通行证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太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2年9月23日
      此前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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