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打到被法院冻结的账户怎么办,这个钱还能要回来吗

如题所述

一旦进了账户就混在了一起。法院处理时会很谨慎。打个比方,需要确认这钱是真的打错了,还是假的打错了。如果有人打了笔钱到已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上,债务人和汇钱方串通,一起去跟法院说汇错了,要求取出来,法官要怎么辨别真假呢。实际中确实有转错的可能。
法律分析
则上,法院不应解除对该笔资金的冻结。法院冻结被执行人名义开户的银行账户中的资金行为,与打入该笔资金的第三人没有法律上的关系,因为第三人对该笔资金既无所有权也无对银行的相应债权。而被执行人因第三人打入资金的行为获得了对银行的相应债权,法院有权对其享有的债权采取执行措施。至于第三人因此受到的损害则应向被执行人主张赔偿。当然,如果确实是错误打入的,且有充分证据证明,则被执行人取得该款没有法律依据,属不当得利,法院经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予以返还。 在现实生活中,转账错误并不太多。无论是网银还是支付宝,都要求填写对方的姓名和卡号,姓名和卡号不符,钱就会退回来,一般人都不太会搞错。不过,如果是通过网银等交易的,就有交易记录,不必再输一遍账号、姓名,过于粗心大意的话,确实有转错的可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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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1-26
刚好本律师处理了同类案件,但是本律师代理的案子比较特殊,打入的是待核查账户,而非开户人可以自由支配的账户,最后成功全额追回。
具体要看汇款时,被冻结账户是否有余额,大部分法院认为欠款属于种类物,一经混同则无法区分开来。
你现在需要了解账户是因为哪个案件冻结的,该案件是在审理阶段还是执行阶段。
此类案件法院判例是有,但结果不尽相同,难度确实比较大。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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