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高考政策加分

西藏高考政策加分我父亲在西藏有20多年工龄,按政策我2018年高考可以加分,但是我父亲2015年因病去世,那么还可以加分吗?

(二)进藏干部、职工在藏工作每满一年(截止时间为7月31日),其子女报考普通高校加1分投档。父母双方在藏工作,以工龄较长一方为准,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录取与否由招生学校审查决定。
在西藏民族大学、驻内地办事处(格尔木办事处除外)工作时间不计入加分。
你的情况是你父亲已经去世,我认为是可以加分的,因为条件完全符合。不能因为他的去世他的子女就不能享受。换句话说,那烈士子女也不能享受吗?
祝你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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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2-03
你好,可以的,你可以去搜一下《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的规定,或者去考得尚升学规划查看西藏异地高考报考资讯
第2个回答  2020-01-09
你好,是可以的。
一、《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改革我区户籍管理制度、放宽入户条件的规定的通知》(藏政办发〔2001〕82号)规定:凡在我区城市(城镇)购买商品房或自建房,但户口在异地的,只要居住房屋手续完备并有稳定生活来源的,购(建)房者及随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在该城市(城镇)落户,在子女入托、上学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二、藏政办发〔2006〕13号文件规定:我区干部(含援藏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农牧民子女,户籍在藏,可以报考区内外高等学校。
三、《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政办发〔2016〕54号)规定:七地(市)中心城区落户政策中,住房类:具有合法房产证明,不受住房面积、金额限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可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西藏自治区居住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藏政发〔2017〕45号)规定: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公民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连续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子女可以按照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享有在当地参加中考和高考的资格。
五、《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贯彻落实推动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122号)规定:各地(市)要在充分考虑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基础上,坚持本地和外地非户籍人口一视同仁的原则,因地制宜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中心城区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主要条件,进一步放开放宽落户限制。“购房入户”是自治区制定的政策,与高考没有必然的联系。
六、《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规定:部分人员利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高考政策,通过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等手段在一些省份获取高考资格,通过不正当竞争挤占了有关省份考生正常的高校入学机会,这种投机行为属“高考移民”。
七、《西藏自治区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报考规定》(藏政办发2006)13号的规定)学生只需户籍在藏,具有相关的学历证明,就可以在西藏报名高考,同时可借考西藏民族大学考点参加高考。
有什么问题可以按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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