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不认父母法律上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的规定,
      1、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2、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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