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实验中学2010年招生简章

如题所述

  应有志报考我校的学子和家长的要求,定于2010年5月29日、30日两天举行中考咨询会,7月3日、4日面向全疆招考实验班学生
  地址:延安路口65号
  联系电话:09912866012

  2010年新疆实验中学高一新生录取标准

  1直接录取进入实验班条件:

  1)年级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初中,若两次模拟成绩均在前2%;且其中一次进入前1%,可直接录取到我校实验班。
  2)数学、物理竞赛获得单科一等奖且排名在自治区前20名(奖状上的奖项应是全国一等奖),或获得两科一等奖的可直接录取到我校实验班。
  3)民考汉学生,双民即父母双方均属于十一个主体少数民族的考生加30分后符合第一条的可直接录取到我校实验班;单民即父母一方属于十一个主体少数民族的考生加10分后符合第一条的可直接录取到我校实验班。回族不属于民考汉。
  (新疆11个主体少数民族,即蒙、藏、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达斡尔、锡伯、塔吉克、乌孜别、俄罗斯、塔塔尔等11个民族)。
  2.预录生条件

  年级人数在500人以上的初中,若两次模拟成绩均在前4%;且其中一次进入前3%,可预录。

  新疆实验中学新高一招生的奖励政策:
  每学期末考试成绩(期中、期末平均)进入年级前1O名,奖励1200元;年级前11—30名,奖励600元;年级前30-50名,奖励300元。

  (本奖励政策的解释权在新疆实验中学)

  欢迎光临新疆实验中学吧~

  http://tieba.baidu.com/f?kw=%E6%96%B0%E7%96%86%E5%AE%9E%E9%AA%8C%E4%B8%AD%E5%AD%A6&fr=tb0_search&ie=utf-8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