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懂平安鑫利两全分红型保单

如何看懂平安鑫利两全分红型保单

你好。

我把比较重要的几部分给你复制下来,您看一下,基本上最主要的部分就在这了。

1.3 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在此期间您可以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若您在此期间提出解除合同,需要填写书面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身份证明,我们会无息退还您所交的全部保险费。自您书面申请解除合同之日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我们自始不承担保险责任。

2.1 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2 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4.1 保单红利
本主险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有权参与我们分红保险业务的盈利分配。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间内,按照保险监管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每年将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的分配。若我们确定本主险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保单周年日分配给您,我们会向您寄送每个保单年度的分红报告,告知您分红的具体情况。
您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累积生息:红利留存在本公司,按我们每年确定的利率储存生息,并于您申请或本主险合同终止时给付。
(2)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下一期的应交保险费,如果抵交后仍有余额,则用于抵交以后各期的应交保险费,但该余额不计利息。
交费期满后,抵交保险费方式自动变更为累积生息方式。
(3)购买交清增额保险:依据被保险人当时的年龄,以红利作为一次交清的保险费,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后,交清增额保险对应的被保险人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的身故保险金为交清增额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的身故保险金为2倍交清增额保险的基本保险金额。
如果您在投保时未选择红利领取方式,则以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经我们审核同意,您可以变更红利的领取方式。

其他就是一些基本的保险合同了,重点的部分就这些。

另外,可能还有一个附加的重大疾病,主要的就是保障的病种和保险金的理赔等方面。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05-17
我实在看不出此类险种对客户有什么意义?
第2个回答  2010-05-17
这个应该是代理人给客户解读的,如果你是客户,你可以咨询你的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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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0-05-17
平安鑫利是款分红型两全保险,每2年返还保额的7%另外现金价值还有分红,如果返还和分红不领在平安复利计息,目前平安的利息是3.5%,合同到80岁终止,终止时以保额的2倍返还
第4个回答  2010-05-17
业务员根据中国保险法规定,在客户当时办理时就应该把退保及收益详细,保单内容讲清楚了,不然属于违规误导客户的现象,要被其公司解除代理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