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盒是属于外标签部分,参照24号令
第十八条 药品外标签应当注明药品通用名称、成份、性状、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规格、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贮藏、生产日期、产品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生产企业等内容。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注意事项不能全部注明的,应当标出主要内容并注明“详见说明书”字样。
如果想详细了解标签的所有信息,请参照24号令 第三章 药品的标签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37075720.html参考资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4号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