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意定主义和法定主义

在王利明先生的民法教材中看见这两个词 想知道他们的意思和区别

意定主义: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产生优于法律的效力。你看合同法中 出现XXXXXXXXXXXXXXXXXXXXX,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多是法律制度设立的意定主义。多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法定主义:就是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即当事人的约定不能打破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如《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就是强制的。另外票据法就是一门典型的强制法。

王利明在人大讲课的时候对于具体法条总是区分他是强制的,还是半封闭的还是任意的,你可以结合这些区分来理解这两个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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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6
意定主义:即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产生优于法律的效力。你看合同法中
出现xxxxxxxxxxxxxxxxxxxxx,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多是法律制度设立的意定主义。多是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法定主义:就是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即当事人的约定不能打破法律的强制性规范。如《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对于无效合同的规定就是强制的。另外票据法就是一门典型的强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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