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工伤鉴定部门在哪

十堰工伤鉴定部门在哪

工伤认定有两个时效,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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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7-25
工伤认定是在你工伤所在地区或县劳动局!
伤残鉴定是由工伤所在地社保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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