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符号如下:
我一点也不记得了,哥哥说:“我实在也想不起来书包放哪里了。”
符号用法:
1、句号
句末点号的一种,主要表示句子的陈述语气。
2、问号
句末点号的一种,主要表示句子的疑问语气。
3、叹号
句末点号的一种,主要表示句子的感叹语气。
4、逗号
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句子或语段内部的一般性停顿。
5、顿号
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并列词语之间或某些序次语之后的停顿。
6、分号
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复句内部并列关系分句之间的停顿,以及非并列关系的多重复句中第一层分句之间的停顿。
7、冒号、
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提示下文或总结上文的停顿。
8、引号
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直接引用的内容或需要特别指出的成分。
扩展资料
在中国古代文书中,一般不加标点符号,而是通过语感、语气助词、语法结构等断句(在文章里加入“句读〈jù dòu〉符号”:句号表示句子的完结;读号貌似当前的顿号,表示语气的停顿),经常出现歧义、造成对文章字句的误解。
例如清代诗人赵恬养《增订解人颐新集》中“下雨天留客天留我不留”(另一说我是客,不是我)一句就有七种解释方法。古代中文无通用的标点符号,到了19世纪开始使用“。”作为断句。日本在8世纪时,使用返点和训点作为标点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