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有证逆向行驶电动自行车与无证高速行驶电动摩托车相撞,事故责任与赔偿处理?

有证逆行电动自行车是朋友问我借的,无证高速行驶的电动摩托车是对方问别人借的,我朋友在非机动车道逆行准备左转,对方迎面而来没注意到他,于是交汇时对撞。双方车子都有破损,我朋友左手、左脚各划伤一处,对方右膝盖擦破皮。我朋友建议地方去医院处理伤口,然后帮他维修车辆被拒绝。对方朋友在来现场途中报警处理,双方车辆被交警拖走。在医院里对方拍片骨头没问题,医生为他用纱布包好伤口让他走几步,他女友说他韧带有问题要求医生打石膏,还提出第2天要换一家大型医院进行更全面的检查。在医院我朋友还垫付了一部分医疗费,对方未将发票给他。我朋友准备去交警队将双方的车送修,但听说对方以未来1-2月行动不便为由,要他支付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等费用。这种交通事故一般责任如何划分?这种情况怎样处理?作为电动自行车的车主,我将承担什么责任?
今天拿到了交警的事故责任判定书,上面写我朋友由于违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驶交通规定,逆向行驶,导致对方受伤,对此次事故负全责。当时交警没有陪同伤者到医院处理伤口,也没有看到我朋友手脚有伤,就直接做了这样的判定。
补充:在医院时,伤者跟他的朋友有这样的交谈,当时我在旁边:“他(指我朋友)在非机动车道里逆行,但是由于机动车道有一辆汽车开来,车灯太刺眼,他的电动自行车灯又不亮,我没看到到他,结果就撞上了。如果汽车、他或者我快一点,或者我们中任一个慢一点,就不会发生这件事了。”这样看来,判定我朋友全责肯定有问题,违章逆行并不表示是造成这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如果我朋友没有逆行且速度相对很慢,因为伤者当时被迎面来的汽车灯照得刺眼,没看到我朋友,2人也会因为他的追尾而造成事故吧。而且我们这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里明文规定:未按本规定登记的非机动车,不得上道路行驶。所以,非常肯定的说,交警的事故责任判定书对这次事故的认定有偏差,仅仅从路权原则上看,我朋友是违章了,但是交警没有根据行为责任原则、因果关系原则和安全原则来进行认定。我决定建议我朋友向交警部门申请复议。

个人认为:判电动自行车全责,有问题,摩托车在事故中肯定是有责任的,而且还是无证驾驶,至少是个次要责任,也有可能是同等责任,个人建议: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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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2
各50%。差不多就给他两钱。不行就不用理他
第2个回答  2010-05-22
对方无证不能抵消你方违章,这是两个案子
第3个回答  2010-05-22
你只须成担2分之1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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