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行政问责制

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行政问责制

  如何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行政组织模式
  (一)研究行政组织理论是为了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行政组织理论的理论体系。我们研究行政组织理论的目的,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揭示行政组织的构成、运行与发展的规律,寻求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条件下,实现行政组织的科学化、法制化的途径,为建立一个结构合理、法制完备、充满活力、富有效率的社会主义行政组织体系提供理论上的依据和支持。概而言之,研究行政组织理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行政组织理论的理论体系。
  (二)研究行政组织理论是实现行政组织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的需要和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国家行政管理支配、制约着其他各类社会管理活动,国家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现代化是一个社会各类管理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现代化的前提和关键。而行政管理科学化的基础又是行政组织的科学化。行政组织是管理社会各类组织的组织,在国家各项管理活动中享有极大的权威。离开了行政组织,离开了它对各项社会事业、社会发展的管理和控制,国家政治、经济及其他社会生活将会陷于混乱。满足社会健康发展的需要是促进行政组织理论形成与发展的主要因素,也是研究行政组织理论的主要意义。
  (三)研究行政组织理论是我国当前行政组织改革的需要,它可以为行政组织改革的实践提供理论上的指导。行政组织改革是我国当前开展的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继续深入进行的必要条件。从1982年起,我国政府就开始了行政组织的改革。经过十几年的逐步摸索,已取得一些成效。但就总体而言,还没有完全根治以上弊端。因此,行政组织改革的实践,呼唤着行政组织理论的深化。没有理论的实践,只能是盲目的实践,这也是近十几年行政组织改革的教训与经验之所在。
  (四)研究行政组织理论是优化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需要。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力是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而人是生产力中最基本、最活跃、最关键的因素。如何调动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行政工作人员的潜力,是行政组织自身管理中的一个重大课题。科学的行政组织管理,就能有利于调动
  行政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反之,则相反。因此,认识、掌握行政组织自身管理规律,有利于优化行政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其管理水平。
  同时,研究、学习行政组织理论,使行政工作人员能够更自觉地按照行政组织建立、运行的规律办事,也可以提高行政工作人员的自身管理水平。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也有助于行政工作人员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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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20
以下是一个关于行政问责制的典型事例
今年1月22到23日,中直机关党的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孟学农主持会议。
对孟学农来说,这十年的命运似乎总让他措手不及:从“十六大政治新星”,到“SARS 问责典型”,再到“矿难救火省长”直至级别最高的“失业人员”。
2003 年4月20日,因防治SARS 不力,被免去北京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辞去北京市市长职务,这时他当选北京市长刚90天。
2008年9月8日,山西临汾市塔山矿区新塔矿业公司尾矿库发生溃坝事故,254人死亡。9 月14日,时任山西省长的孟学农第二次请辞,离他当选省长不足8 个月。
孟学农从北京市长到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公室副主任,从山西省长到中直机关工委副书记,从来都把关注民生放在执政的首位。就是这样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与党的信念宗旨,让孟学农一路走来。

我无由揣测一位省部级高官的内心世界。但无论贫富尊卑,经历跌宕起伏,矢志不渝于钟爱的事业,这种顽强和执着,对于高官和平民,都一样珍贵。
2009年7月,孟学农在《中国青年报》发表的一首诗《心在哪里安放》,一吐心曲。抒发了他内心那种不能遗忘、不忘百姓,心系3700万吕梁人民,不便表达但又抑制不住的复杂之情。
心何须安放?如果你诚心为民,此心安处即吾乡。
心又何须安放?如果你一心为公,心安一室天下宽。
心还何须安放?如果你真的为民谋了福,流转的时光,带不走你给百姓留下的平安;如果你真的为社会作了贡献,农田、工厂,商店、学堂,处处都会继续实现你的理想。

据山西当地人士讲,孟学农到山西后很务实,被评价为“低调做事,背水一战”,致力于山西经济转型。却因溃坝事故“伤亡人数太多、影响太大”而请辞。不少网友也感叹他“官运不济”、“仕途多舛”。
孟学农去职,山西省副省长张建民被免职,加上此前的省长于幼军离任,使山西的黑砖窑事件、洪洞矿难、襄汾溃坝事件再一次回到人们的脑海中。也使世人发出“晋官难当”之叹。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有煤炭就有安全生产问题。据报道,孟学农上任后一直在努力解决山西发展与安全生产的关系问题,全省大型专项行动、各种安全检查、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未曾间断过,但是仍未能阻止事故的发生。他曾在今年3月对媒体总结过其中原因:“有些地方领导追求GDP的增长,小煤窑主求一夜暴富,千军万马都搞煤,挖得千疮百孔,山河破碎地气尽。”

像孟学农这样素质能力兼备且深受百姓爱戴的高官,在中国是屈指可数的,但每当他刚刚要大展宏图之时,意外事故总是将他的仕途阻断。而很多能力不及孟学农的官员,却因所谓的运气好四平八稳地保住了官位。这实际上是对孟学农的不公。这不仅是他个人的无奈,更是国家和人民的损失。若因为主观过失也就罢了,但若主观已经尽力,而因客观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按道理是不应该问责的。如SARS的突如其来和矿难的发生。从本质上说是制度的不完善。
如何解决这个难题?官员问责制当然是应该的,不过这种事后问责的方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山西的煤炭安全生产问题。在矿难、溃坝等所有的群体灾难事件中,都可以看到腐败和官商勾结的影子,地方安监部门、地方官员与非法矿主结成利益共同体,要解决这些问题是一个巨大的工程。如何从制度、监管等环节做到防患于未然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自2003年以来,行政问责成为全国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把它作为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措施,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法规和章程。行政问责范围在逐步扩大,特别是在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方面,使得一批失职、渎职的行政官员受到追究。但行政问责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缺乏统一的制度架构
二没有严格遵循宪法的责任制原则
三问责途径单一、缺乏外部约束
四问责程序设置简单、责任方式配置不合理

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严重影响到其效力的实施,解决上述问题,已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有必要深入研究行政问责,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法治政府。

那么如何健全行政问责制 建立健全行政问责制的前提和基础是要建立科学的问责机制,这主要包括四方面:一要 “有责必究”,二要 “有责能究”,三要 “有人去究”,四要建立责任追究的配套机制。

由于目前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主政治还不够完善,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我们要做的是不断改革创新,完善制度,健全法制体系。只有这样,才能让像孟学农这样的好官真正为民谋福,贡献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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