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08年新出台的“住改商”规定,底商店铺办理营业执照需要楼内住户的签字。我觉得这项政策很合理,保障了业主的权利。
我现在就在一栋住宅楼的底商租了一个小店面卖甜品,装修完毕、一切办妥,卫生许可证都办下来了。刚刚去挨家挨户敲门请人签名,除了没在家的,有的很爽快就给签,有的问得很详细然后也给签了。郁闷的是当我在给一户人家解释的时候对门一户人家刚回来看着进门的,结果这户人家给我签完我转身敲对门人家的时候人竟然不给开门,一点动静都没有。实在搞不懂这是为啥,我又不是叫人签署恐怖文件。最囧的是一家租户是老外,我以为老外最好说话了,结果不知道是不是被中国政策熏陶久了,他说他是给人看房的,业主移居台湾很多年了,他不管这事儿。我向他说明业委会允许租户代签他也不肯。唉~
明天得再去咨询一下业委会,像业主移居台湾很多年租户又不给签字这种情况怎么办呢,难道少一个就不给盖章?还有房子空了很久业主不在本地的我上哪儿找人去?如果一切都得按死规定来差一点都不行,我就只好把剩下的房租交了抱着张卫生许可证卷铺盖回老家了T_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