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怎么算

如题所述

一、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怎么算
1、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起算。当事人对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这里的送达之日是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日。如果是法院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则应是当事人签收邮件之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七十六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应当开庭审理。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对没有提出新的事实、证据或者理由,人民法院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不开庭审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本院进行,也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
二、民事诉讼上诉期怎么计算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五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十日。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五日。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民诉上诉应提交上诉状,刑诉可口头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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