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审判后,对方上诉二审,是否有不受理的可能

如题所述

没有不受理的可能,如果对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只要是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二审法院必须受理。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提交上诉状,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法院受理后会安排开庭时间,并会提前通知当事人。
法律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上诉案件,经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延长二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案件,经过审理后,认为第一审判决的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改判其原判决。上诉需要提交上诉状,写明当事人的姓名,原审法院的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上诉的请求和理由,表明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判的异议,要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变更原审人民法院的裁判,维护自己的权利。上诉可以通过原审法院提出也可以自己向第二审法院提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第二百三十条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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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4

必须受理,这是一种程序性的诉讼权利,凡上诉的,必须受理。至于能否得到二审法庭的支持,则是另一回事。

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1、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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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6-27
没有这种可能。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对方对一审判决不服,只要是在上诉期内上诉的,二审法院必须受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02-04
若无异常,应该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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