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拿大 出境的时在六个月之外,入境在六个月之内,签证没过期

如题所述

首先,签证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其有效期是入境的最后期限,而不是停留期限。
关于护照,加拿大移民法及相关条例并无针对外国人入境时护照有效期剩余时间的规定。在入境加拿大时,申请入境的外国人应持有“有效”(未过期)的护照和签证,并在获准的逗留期间都维持有效。由于获准的逗留期限一般都是6个月,所以你的护照并无问题(有效期长于6个月)。

即使你的护照有效期在入境时不足6个月,入境时只要证明你的入境目的时间不长过护照有效期,边境服务局官员仍然会给予相应的停留期限(不超过护照有效期)。

另外一个问题是,如果你的护照有效期不足6个月,有些航空公司会拒绝让你登机,这要事先和航空公司沟通好。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6-08
通常情况下,如果持多次往返旅游探亲签出境短途旅游,回到加拿大边境的时候,会遇到以下几种情况:边境官在你入境时给你一个入境章,标注离境的日期; 边境官在你入境时给你一个入境章,但是没有标注离境日期,空白;边境官不给你任何签章; 如果护照上有章,有明确的离境日期,不管给了多长时间,遵守就好。如果有章没有标注明确的离境日期,那么默认为你在入境后可以在加拿大逗留6个月。如果没有盖章呢?也没有关系,但需要注意,这里会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如果你是在逗留日期即将到达六个月,短期出境后回来,不被盖章的情况比较常见。你可以继续在加拿大能逗留,但是过期日期仍然是到你上次入境后原本该过期的日期,也就是英文所说的initial expiry date。举例:2017年5月1日入境加拿大,通常允许逗留6个月,initial expiry date也就是2017年10月31日。如果10月1日出境旅游,10月7日入境时边境官没有盖章,那么你仍然需要在2017年10月31日前离境,或者尽快办理延期。不鼓励持加拿大多次往返签证短期内过于频繁地出入加拿大,否则入境时容易遭边境官质疑访问目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6-12
楼主要说明白自己的情况哦。出境?出哪里的境?是只去了美国还是去了别的地方?
根据加拿大移民法第179条,第185条以及第193条规定,不同的出入境以及你最初进入加拿大的签证类型以及最出入境加拿大边境管理局CBSA在你护照上的批注都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知道更明确的信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