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有套房,他和我分居两年多,我和儿子还房贷,老公欠信用卡20多万,我怎么做能保住房子?

如题所述

无力偿还贷款的,一般是不会影响家人财产的,但会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就会影响家人。正常来说,个人欠款应当由个人承担,不会影响家人,但被人民法院起诉后,还是未还款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当事人采取高消费限制,有这个限制的,就会影响家人。
法律分析
无力偿还贷款的,正常情况下不会影响家人,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会对子女产生影响,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一般来说,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为自己的民事行为承担责任,自己无力偿还的贷款,应当由自己偿还,不会让家人偿还,也不会影响家人。但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然后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的,就会影响家人,其子女不可以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然后在生活方面也有限制, 当事人无力偿还贷款的,一般是不会影响家人的,该贷款应当由当事人自己承担,但有例外情况。那就是当事人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然后被限制高消费的,这个时候就会影响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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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4-04
保不住,除非你代为还钱。因为这房子是你和老公共有的。
首先,夫妻共同债务,一般而言,你老公的债务,就是你的债务。所以你要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就算你能证明,这属于法律规定的,你老公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因为这房子有一半属于你老公的,银行仍然有权要求执行这一半。因为房产无法分割,那么实际操作,要么是拍卖,银行拿走一半拍卖款。要么折价,你出一半市场价给银行。注意,这还是建立在你能证明这是法律上规定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下。否则,参照第一条追答

那些说离婚的,没用。离婚对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没影响。转移到儿子名下也没用,法院一查转移时间,就明显可以认定构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转让行为直接无效。
至于还贷问题,那个人忽略了,还贷时你们已经是夫妻,所以还贷的钱,本身在法律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你个人财产。法律上根本就谈不上只有你还钱。你们夫妻内部划分是不能对抗外人的。
除非还贷的钱全部是你儿子的

但其实也没用,因为你儿子不是产权登记人之一。所以,你儿子还款,就算不认定为对父母的赠予,最多也不过是另一个债权债务。并不享有优先权。
当然,理论上,你们可以想办法补一张借条,证明是向儿子借款购房。然后儿子以债主的身份,抢先一步起诉你们夫妻,先行查封保全案涉房产。如果官司能打赢,可以优先受偿

不过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几个前提条件
一,你们能搞出证据,证明所有还贷的钱都是你儿子出的。
二,这张借条或借款协议用圆珠笔写,别让人司法鉴定出来是后补的。
前两条做不到,就会很容易被认定为伪造借贷关系。
三,银行还没申请查封保全这套房子,你儿子能抢先冻住。如果已经被查封了,你就没有优先权了。
凡事有风险,自己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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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20-04-04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只要你保留你和儿子独立还房贷的证据就可以,这样房子就会是你的。因为你老公没有履行还房贷的义务,所以房子不会有他的份。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4-04
快离婚,也许可以保住,但是一旦被追究到这个房子是属于你和你老公的共同分类财产,也有可能要作为抵押,或者是还贷所用
第4个回答  2020-04-04
离婚吧。
其实你们的婚姻关系已经处于死亡状态。
这样,他欠的钱就跟你无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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