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说离婚的,没用。离婚对之前产生的债权债务没影响。转移到儿子名下也没用,法院一查转移时间,就明显可以认定构成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转让行为直接无效。
至于还贷问题,那个人忽略了,还贷时你们已经是夫妻,所以还贷的钱,本身在法律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你个人财产。法律上根本就谈不上只有你还钱。你们夫妻内部划分是不能对抗外人的。
除非还贷的钱全部是你儿子的
但其实也没用,因为你儿子不是产权登记人之一。所以,你儿子还款,就算不认定为对父母的赠予,最多也不过是另一个债权债务。并不享有优先权。
当然,理论上,你们可以想办法补一张借条,证明是向儿子借款购房。然后儿子以债主的身份,抢先一步起诉你们夫妻,先行查封保全案涉房产。如果官司能打赢,可以优先受偿
不过要做到这一点,需要几个前提条件
一,你们能搞出证据,证明所有还贷的钱都是你儿子出的。
二,这张借条或借款协议用圆珠笔写,别让人司法鉴定出来是后补的。
前两条做不到,就会很容易被认定为伪造借贷关系。
三,银行还没申请查封保全这套房子,你儿子能抢先冻住。如果已经被查封了,你就没有优先权了。
凡事有风险,自己想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