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处升正处有多难

如题所述

一般而言同级别的副职升正职一般应任副职满2年以上,由下一个级别正职提上一个级别副职的应当任下一个级别三年以上。具体可以参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已经正式下发,其中规定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1、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2、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3、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
4、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
5、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四十五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公务员领导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按照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
第四十六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五)履行任职手续。
第四十七条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第四十八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
第四十九条公务员职级应当逐级晋升,根据个人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任职资历,参考民主推荐或者民主测评结果确定人选,经公示后,按照管理权限审批。
第五十条公务员的职务、职级实行能上能下。对不适宜或者不胜任现任职务、职级的,应当进行调整。公务员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或者职级层次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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