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人有低保吗

如题所述

正常人没有低保。

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民发〔2012〕220号),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等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相关条件

根据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暂行)》规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户籍条件:原则上拥有申请地户籍。一般非农户籍申请城市低保,农业户籍人员申请农村低保。

收入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可支配收入指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一定期限内取得的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的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以及县以上政府规定应计入的家庭收入。

财产条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名下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必须满足相关条件。即:全部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及债权的人均市场价值不超过18个月的当地低保标准;不拥有除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船舶等交通工具和大型农机具。

不拥有两套以上(含两套)住房(人均使用面积低于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人均保障面积的除外);县级以上政府规定的其他财产条件。请咨询人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详细咨询申请、审核、审批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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