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连带租户吗

房子是租出去的 签了合同 租户承担物业费 但是租户一直没交 现在物业要起诉 可以连带租户吗

可以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2条第1款规定:业主应该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48条规定: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也规定了: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不论业主,(房东)与物业使用人(房客)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谁来负担物业费,物业公司都可以起诉业主交纳物业费。房东作为当然的业主不能以自己与房客之间的租赁合同中的双方约定对抗物业公司要求其支付物业费的诉讼请求。但房东其可以在支付了物业费后,再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起诉房客要求其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将物业费支付给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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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25
物业起诉业主不交物业费可以连带租户吗?
不可以,违反合同相对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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