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房为什么比药店便宜

如题所述

医院的“药品零差价”,可以简单的理解为零加价,也就是多少钱买多少钱卖。而这个买价,就是集中采购平台上的价格。医院的药品是必须通过国家或省级采购平台网上集中采购的。
一、由于医院实行销售零差价,药店实行不超过15%加价的销售方式,即医院的药品进价和销价相同,而药店实行进价基础上加价最多15%销售,再加上进货厂家不同的因素以及不同的进货时段,造成同样药品在医院和药店各不相同。
 二、医院部分药品价格高于社会药房的情况确实存在,产生的原因如下:

    
1、药品的商品属性:药品虽然有救死扶伤的特殊性,但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它毕竟还是属于商品,任何商品都会存在价格差异。譬如,大商场销售的服装与地摊上的服装价格就存在很大差距。

    
2、政策层面的问题:

    
1)国家药品价格定价体系就允许药品存在价格差异,目前,我国药品价格定价有国管价、省管价、企业自主定价、政府招标价等。本身就存在同一种药物,不同产地、不同生产厂家、不同进货渠道的价格不同的现实。因此医院部分药品价格与社会药店价格存在差异,是体制、机制和市场结构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不是医院自身的问题。

    
2)医院不能自主确定药品价格。现在我院药品价格都是执行的湖北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价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药品招标价,及不能涨价,也不能降价。卫生部2011年颁布的《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不执行集中采购药品价格,二次议价、变相压价,或者与企业再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补充性条款和协议的;”属于违规行为,“由卫生行政、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依法给予处理:”
三、社会药店采购药品,是直接用现金去药品物流公司进货,销售价格可以自定。医院药品采购必须从省政府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进购。药品供应公司必须开具正规的药品销售发票,其中税率17%。再者,由于国家对医院财政补偿不足,准许医院药品销售在进购价基础上顺加15%。这也是药品价格存在差异的原因之一。
四、医院承担着救死扶伤、灾情应急等社会责任,没有利润的药,或者是贴钱的都要用;用不完面临报废的药品,必须备。每家医院,每年都会因备用药品报损承担一笔不小的费用。社会药房不承担急救、灾情、突发事件的药品供应职责,可以挑选好卖的、有利润的药品卖,一个药店有多少品种?300~500个就了不起了。医院常规备用药品上千种。这有可比性吗?况且,药店价格可以自己根据市场情况定,医院是绝对不行的。
总之,因为医院和药房进药的渠道不一样,所以价格也不一样,另外医院的药物都是比药店的药贵一些,医院的药物都是保证正规医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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