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如何一次性领取

如题所述

1、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2、资格确认。3、审核认定。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自接到保障中心上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领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计算补贴额度,出具核准意见。

劳动者一般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的时候都会购买五险一金,五险里面有一种保险就是失业险,目的是在失业以后能够领取一些保障费用继续生活下去,下面大家就跟我一起来看看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流程是怎样的吧。
一、失业保险一次性领取流程是怎样的
      1、本人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持身份证、《失业证》、灵活就业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中心失业保险经办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失业人员申领就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2、资格确认。劳动保障中心自接到失业人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对其申领身份、所从事的灵活就业岗位及灵活就业登记等情况进行初审,对符合规定的,在《申请表》中出具意见,上报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审批。
      3、审核认定。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自接到保障中心上报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申领资格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的,计算补贴额度,出具核准意见。于每月3日、18日前向市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汇总上报《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资金需求表》及《失业人员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人员花名册》,申请资金。
      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后,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即时终止,其《失业证》由各区县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收回,转交就业管理部门,纳入就业人员日常管理。
二、一次性领取失业金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1.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子女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的单亲家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中的失业人员;
      2.男年龄在五十岁及以上和女四十岁及以上的失业人员;
      3.领取失业保险金满一年及以上、身患残疾、需供养有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复员转业军人和现役军人配偶的失业人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我相信大家在阅读了上述的文章之后都应该知道失业保险的一次性领取的流程是怎样的了吧,希望我的编辑能够对大家的生活有所帮助,如果大家对于这方面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欢迎大家找寻我们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相关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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