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办理流程分为线下流程和线上流程,具体如下:
法人变更办理线下流程如下:
1.到工商局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
4.变更税务登记证: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涉及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
5.变更银行信息。
法人变更办理线上流程如下:
1.进入企业服务专区页面里,点击【设立变更】;
2.进入设立变更页面里,点击【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变化】;
3.进入法定代表人变化页面里,点击【在线办理】,即可申请变更企业法人。
法人变更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内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由新任或原法定代表人签名);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原件;
5.新任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信息(在申请书内填写);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9.变更法定代表人涉及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变动的需提交相关任免职文件(原件)。
法人变更的注意事项包括以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2.《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登记附表——法定代表人信息》《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下载或者到现场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四条
法人存续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六十六条
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有关信息。
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