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犯人公堂受罚,为何只打屁股不打别处?

如题所述

从小我们总是看古装剧,不难发现,很多公堂审案的县令之类的官员总是会在审问时或者惩罚嫌疑人时对其进行杖刑,从此,“拉下去打几十大板”的口号也成了我们私下游戏常用的口头禅,而打几十大板也就是对犯人的屁股痛打,轻则几日康复,重则可能当场昏过去。

关于打犯人屁股的惩罚,其实从东汉就有了先例。其后,在金朝与元朝时器普遍实施,到明朝可以说到达了顶峰。随后,到了清朝,此刑法依然存在,可以说不分职位,都可能受到此惩罚。



虽然在唐太宗时期,因为一幅“明堂针灸图”,李世民向太医学习,了解到人的器官穴位多在胸背部,而屁股的穴位相对较少,所以不会怎么危机生命。于是,在之后的杖刑中,李世民要求,对犯人用杖刑只在屁股处。从此,这个习惯大概就流传了下来。

那么为什么总是选择打屁股呢?可能和大家约定俗成的想法有关系,很多人认为屁股是一处怎么打也不会出事的部位,所以有很多家长对不听话的小孩总是习惯以打屁股来惩罚,其实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而且很可能引来其他的一些不好的结果。比如会伤肾,甚至可能会造成孩子肾衰竭,还可能会伤害到尾椎骨等等,坐骨神经痛等一系列不良后果。

当然,现在可能没有打屁股这一刑法了,但是不少家长在惩罚自家小孩的时候,还是要注意不能再这样对待孩子了。没什么事情非要动手来解决,好好的孩子,还是要语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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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6

在古装剧中,我们几乎在人们犯错之后听到最常见的一句话就是“拖出去打几十大板”。那么古代的犯人在公堂接受刑罚之时,为什么只打他们的屁股而不打别的地方?这到底有什么讲究?其实在一开始的时候并不是只打屁股,这是后来才变成了只打屁股的。

第一,“杖”刑为五刑之一。

从很久之前开始人们便有了犯错就要进行处罚的概念,所以才延伸出了“五刑”。“五刑”又分为上古五刑和封建五刑。上古五刑,也被称为奴隶制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而封建制五刑则包括“笞、杖、徒、流、死”。

第二,羞辱之意很浓。

对于古代来讲,人们是十分注重礼义廉耻的。实行杖刑的时候,也就是俗话说的打屁股,他们会事先要把受刑者的外裤扒去,然后对准其屁股进行一顿胖揍。这无疑是对受刑者的一种极大侮辱,起到了令其身心遭受双重惩罚的作用。

第三,“明堂针灸图”的出世。在唐太宗李世民时期,他在无意间从太医那里看到了这一副“明堂针灸图”。通过这幅图,他了解到了人体的真相,人体的重要器官多在胸部和背部,如果这些部位受到严重的打击很可能就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上的穴位则比较少,相对安全。所以李世民才规定,遭受杖刑的犯人只能打屁股。

第2个回答  2020-09-18

在古代,当罪犯在公共场合受到惩罚时,为什么他们只打屁股而不打别的地方?经常看古装剧的朋友会发现一个非常熟悉的场景,那就是官员办案时,在想判犯人的时候,往往会有“打倒几十块板子”的处理方法(用现代话说,应该叫“嫌犯”)。衙门的仆人听了,就把犯人拖出大殿(或直接拖进大殿)打屁股。

元璋热衷于打犯人的屁股。他要打的不是普通的罪犯,而是法庭上的重要官员。因为是在法庭上打人们的屁股,这种处罚又有了一个名字,叫“廷杖”。廷杖起源于东汉明帝和北周玄帝。金元时期普遍实行,明代最为著名。在成年之前,在廷杖的王启义用厚棉布打底的衣服以示羞辱。然而,他在床上躺了几个月,然后康复了。

清朝,廷杖的刑罚仍然存在。这是五种刑罚中较轻的一种。即使这种棍刑情节较轻,因为执行人用棍子打犯人时没有标准化的要求,因为棍子的部位不同,往往会将犯人打死。唐太宗李世民时期,这种情况发生了变化。囚犯们受到棍棒的惩罚时,只打屁股。这些囚犯只受皮肉之苦。他们不会随意牺牲自己的生命。一天,李世民从太医那里看到了这张图,他了解了人体的穴位。人体重要器官的穴位大多在胸部和背部。如果这些部件受到严重撞击,人们将有生命危险。不过,臀部的穴位相对较少,很少有危及生命的人。

受此启发,李世民在修改唐代法律时,对杖刑的执行标准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即在服刑期间,不允许打胸背,而是要打皮厚的臀部。李世民的做法从此被历代王朝积极采纳。于是,古装剧中打犯人屁股、只打屁股的情节应运而生。这不是作家和导演的想象,而是真实的历史存在。

第3个回答  2020-09-18

到了清朝,廷杖之刑犹存,比如光绪的爱妃珍妃,就遭受过慈禧太后的廷杖——廷杖是打在屁股上,疼在内心里。这样的刑罚,对于一个皇帝的女人来说,是何等羞辱啊。到了清朝,廷杖之刑犹存,比如光绪的爱妃珍妃,就遭受过慈禧太后的廷杖——廷杖是打在屁股上,疼在内心里。这样的刑罚,对于一个皇帝的女人来说,是何等羞辱啊。这个是因为屁股上面穴位比较少,打屁股不会致命。罚打犯人最初并没有固定的部位,

以致很多犯人被活活打死。到了唐朝,出现了《明堂针灸图》,当朝皇帝李世民得知人体的重要器官穴位多在胸背部,这些部位若被严重撞击、拍打,就会有生命危险,而屁股部位的重要穴位就少得多了。这使唐太宗得到启发,于是便对刑罚中的罚打作了规定——对犯人不许打其胸背部,而把屁股作为罚打的部位。

在公堂上打屁股的惩治手段由此沿袭下来。鲁迅说“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打犯人屁股这事,朱元璋是热衷的,他所要打的,并不是普通人犯,而是朝中重臣,因为是朝堂上打人屁股,因而,这种刑罚又有个名字,

叫“廷杖”。廷杖最早始于东汉明帝,又一说是北周宣帝,在金朝与元朝普遍实施,明代则实施得最著名。成化以前,凡廷杖者王去衣,用厚绵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犹卧床数月,而后得愈。

第4个回答  2019-10-03
古代打屁股是需要将裤子脱了以后才打的,犯人除了感觉到疼痛以外,也会让犯人感到羞耻,从而让他们以后不敢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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