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纯办理营业执照不开店开业吗?后续有没有什么影响?

如题所述

可以单纯办理营业执照而不开业。但需要进行零申报纳税,如果连续几个月不申报,可能会被罚款。
办理营业执照需要的手续包括:
1. 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开业登记申请书(填写个体户申请开业登记表);
2. 从业人员证明(本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户籍证明,含户口簿和身份证,以及离退休等各类无业人员的有关证明;外省市人员经营的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在本地暂住证、育龄妇女还须提交计划生育证明;相片一张);
3. 经营场地证明;
4. 家庭经营的家庭人员的关系证明;
5. 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6. 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应提交的有关专项证明。
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通俗地讲,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连续三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会被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规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最长为4年;登记机关可以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使用期限核定营业执照有效期,有效期最短为6个月。个体工商户应当于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换领新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换发。
个体工商户应当每年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年度验照,登记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事项和上一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审验。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应当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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