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一般是在各省住建厅的注册中心进行报名,省注册中心负责编制和发布全省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规划和计划;制订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方案;组织编写、审定、继续教育教材。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
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注册建造师必须在每次注册的有效期内,接受不少于120小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60小时,选修课60小时。
注册两个以上专业的,每增一个专业还应参加增加专业60小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门,选修课30门。
继续教育达到合格标准的,发给继续教育资格证书。继续教育的具体要求,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继续教育在三年内参加一次并通过考试就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年举办一次,也有举办两年停一年再举办。可以多留意当地住建部门的官方网站上关注通知,只要有培训班,就可以报名。建造师必须在三年内参加并完成继续教育后,才能填写承诺表。
二建继续教育考试没通过怎么办
二级建造师的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以后是无法注册的,需要补考,直到合格为止。二建继教属于政府行为,到期不做继续教育的,就会影响以后的注册。
按着住建部的文件精神,二建证书注册三年(也包括没有注册的)的证书,必须及时进行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由本省住建厅或建委组织,集中统一学习一周,主要学习建筑业有关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最新政策,更新知识,学习完成之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合格证书。在以后的注册中需提交继续教育的合格证书和资格证书,才是有效的。没有合格证书是无法再注册的。所以对二建执业人员来说,继续教育非常重要,必须重视。
不过,通常情况下,只要认真完成继续教育作业,并全勤参加继续教育的全部学习,即可达到及格。通过继续教育学习或更新建筑行业的最新法规和国家的有关政策,同时延长证书有效期三年,就算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