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发布违法违规森林资源保护警示案例,保护绿色生态防线
福建省林长办公室近日发布通报,为深入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精神,严厉打击破坏沿海防护林区域和采矿项目中违法占用森林资源的行为,强化森林生态监管,特此公布10起典型违法案例,以实例警示,强化法治教育。
一、违法首例:罗源县非法占用林地
福州市罗源县碧里乡濂澳村与吉壁村交界的“后门澳”山场,2020年,一嫌疑人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采挖青石,非法占用8.57亩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林地。罗源县林业局已将此案移交给公安机关,罗源县公安局于2022年4月29日展开刑事侦查。
二、企业违规采矿:长乐区非法占用林地
长乐区福州某贸易有限公司自2016年起,在潭头镇岱西村象鼻山违法采矿,非法占用65.985亩林地。长乐区林业局已将案件移交给公安机关,长乐区公安局于2020年12月25日立案调查。
三、连江县建材公司违法占用林地
连江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在2019年先后两次超出许可范围,修建护坡和道路,非法占用19.639亩防护林地。连江县公安局于2020年12月24日对此案展开刑事侦查。
四、清流县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
自2018年起,嵩溪某采石场在塘背村非法采石,占用33.55亩林地,清流县公安局于2019年9月18日介入调查。
五、德化县矿业公司侵占林地
德化县某矿业有限公司自2014年起,在浔中镇土坂村违规采矿,非法占用21.69亩林地。德化县公安局于2022年10月21日对案件展开刑事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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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案例涵盖福建省多地,涉及非法占用林地、滥伐林木等严重违法行为,旨在通过强有力的执法行动,警示所有涉林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森林保护法律法规,共同守护福建省的绿色生态屏障。
福建省林长办公室将持续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以确保森林生态安全和可持续发展。让我们共同期待一个更加绿色、和谐的生态环境,让森林资源得到永久的保护和传承。
发布日期:2024年1月26日
注:以上案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法律后果由相关司法机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