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可以办信用卡吗?要满足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退伍军人可以办信用卡吗?要满足什么条件?

退伍军人也是社会群体之一,有的小伙伴会问军人退伍了是不是也可以办理信用卡呢?当然是肯定的。不过,用退伍军人证来申请信用卡是不行的。不管是什么人,想要申请信用卡,必须满足申卡银行的条件才行。下面一起来看看。

据知,退伍军人证不是申请信用卡的有效证件。仅凭退伍证,哪家银行也不会同意为你办理信用卡。必须带个人身份证和其它银行规定必须提交的材料,证明,才可以申办信用卡。

退伍证只能证明你曾经服役,没有其它更多用途,退伍军人在办理信用卡方面也没有什么优惠条件,和普通大众一样,都是要满足银行要求的条件。

大家爱说一说银行信用卡的申请条件,详细如下:

1、在年龄上,本国居民年龄需在18-65岁之间,境外人士年龄需在25-65岁之间;

2、在工作上,具有稳定的工作单位、收入及固定住所;

3、 在资信上,无不良信用记录。附属卡申请人必须为主卡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年龄在16-65岁之间。

同时,银行还要求了申请信用卡所必须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明资料:居民身份证或者军官证复印件;如果您是港澳同胞,则需提供来往内地通行证及一年以上居住证明复印件;如果您是外籍人士,则提供护照及一年以上居住证复印件即可。

2、工作及收入证明资料:工资证明或者是名片和带照片的胸卡任选一种。

可以证明您拥有良好经济实力的证明材料: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银行贷款户(信用良好,逾期不超过60天)或存单复印件。

我准备办张信用卡,但是我今年还要去部队服役,请问这样对我当兵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但是部分信用卡会收取年费。满多少笔才会减免年费。服兵役期间需要注意这个 以免照成逾期不划算。

在当兵能申请信用卡吗?

若是申请招行信用卡,军人、武装警察已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必须居民身份证作为身份证明文件;未申领居民身份证的,须以军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到招行网点申请信用卡。

申请招行信用卡主卡需要年龄在18-60周岁(境外人士25-60周岁),有一定经济能力且信用记录良好,提交身份证、工作证明、财力证明等资料。

温馨提示

信用卡不区分本地或异地,核况将以信用卡中心最终审核结果为准。详询信用卡中心客服热线:未持卡客户:选3#→1→3进入人工。

(应答时间:2019年12月4日,最新业务变动请以招行官网公布为准。)

当兵的可以办信用卡吗?都有什么要求?

军人能办信用卡。但是若是对于现役义务兵来说,因为其并非固定职业,收入较低,一般来说,银行不接受其办理信用卡的申请。

申请方式一般是通过填写信用卡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一般包括申领人的名称、基本情况、经济状况或收入来源、担保人及其基本情况等。

并提交一定的证件复印件与证明等给发卡行。客户按照申请表的内容如实填写后,在递交填写完毕的申请书的同时还要提交有关资信证明。

申请表都附带有使用信用卡的合同,申请人授权发卡行或相关部门调查其相关信息,以及提交信息真实性的声明,发卡行的隐私保护政策等,并要有申请人的亲笔签名。

扩展资料:

现役军官和职业军人申请信用卡的话,程序条件和普通人类似,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银行网点或者网上申请办理。

1、身份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有效期内),或军官证复印件;

2、居住证明:(可选择下列各项中的任一项)户口卡(簿)复印件;水、电、气最近三期缴费单;固定电话最近三期缴费单;单位开具的集体宿舍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协议);自有房产证明。

小区物业管理费缴费单据,街道开具的住址证明,最近二期的信用卡月结单或最近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能证明其有固定居住地址的其他证明材料。

3、财力证明文件:(可选择下列各项中的任一项)政府机构、企业开具的最近三个月的正式工资单或收入证明(需加盖公司章或部门章)。

银行代发工资的存折/账单复印件(需显示最近三个月薪水入账信息),最近三个月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复印件,社会保险扣缴凭证复印件。

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银行定期、活期存款单/存折复印件,基金、国债、企业债券购买凭证复印件(需显示购买人姓名、账号和账户余额),会员卡类复印件。如果是义务兵的话,只能等退役之后,到居住地办理。

根据关于印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八条 信用卡的透支期限最长为60天。

第十九条 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签单日或银行记帐日起15日内按日息万分之五计算,超过15日按日息万分之十计算,超过30日或透支金额超过规定限额的,按日息万分之十五计算。透支计息不分段,按最后期限或最高透支额的最高利率档次计息。

第二十条 各发卡银行的透支业务须纳入其信贷规模进行管理。透支额转入短期贷款核算。

第二十一条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规定期限,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无效的透支行为。

第二十二条 特约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理持卡人合法持有的、签约银行发行的有效信用卡,不得因持卡人使用信用卡而向其收取附加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特约单位不得通过压卡、签单和退货等方式支付持卡人现金。

第二十四条 各商业银行应按如下标准向特约单位收取信用卡交易手续费:

(一)人民币信用卡,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2%;

(二)境外机构发行、在中国境内使用的信用卡,不得低于交易金额的4%。

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签订信用卡代理收单协议,其利润分配比率按境内银行与境外机构分别占特约单位所交手续费的37.5%和62.5%执行。

第二十五条 信用卡的业务规则,另行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信用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